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 第三章 设施设置与维护 第三十九条 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 第三章 设施设置与维护 第三十九条 滨水公共空间推行慢行设施、公共绿地等设施维护养护以及清扫、保洁作业的综合养护,提高维护养护的质量和效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