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本市推动滨水公共空间智慧建设,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利用视频监控、物联网监测等技术和网格化管理等方式,综合采集生态环境、安全运行、公共秩序、市容环境、防洪防涝等数据信息,实现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为一体的智慧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