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口条例
第四章 港口安全和维护

第三十五条

上海港口条例 第四章 港口安全和维护 第三十五条 港区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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