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规范、统一的标识,免费对外开放,确定专人负责保洁。
鼓励商业服务窗口单位、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宾馆饭店等附设的内部厕所在工作(营业)时间免费对外开放。
鼓励商业服务窗口单位、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宾馆饭店等附设的内部厕所在工作(营业)时间免费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