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二十三条 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二十三条 沿海农田、林地等施用农药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合理使用化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鼓励和推广使用生物、物理等防治措施,减少施肥、施药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