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第五章 科技金融

第四十七条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第五章 科技金融 第四十七条 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购买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意外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商业养老保险等保险服务。
鼓励保险机构在示范区设立专营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建立保险理赔快速通道,分散企业创业风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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