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董事会与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董事会与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