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一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法律 发布日期:2010-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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