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 第四节 资产评估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四节 资产评估 第四十七条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法律 发布日期:2008-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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