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章 考核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章 考核 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