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章 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章 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九条 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别给予政务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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