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五章 后备兵员的储备与征召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6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五章 后备兵员的储备与征召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实行后备兵员储备制度。
国家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按照规模适度、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动态更新的原则,储备所需的后备兵员。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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