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六章 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六章 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 第三十六条 国防动员所需的其他物资的储备和调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0-0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