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十二章 特别措施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十二章 特别措施 第六十六条 采取特别措施不再必要时,应当及时终止。 法律 发布日期:2010-0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