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六章 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6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六章 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 第四十四条 国防动员所需的其他物资的储备和调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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