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三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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