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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