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外资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依法撤销,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及时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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