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