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四章 审计机关权限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四章 审计机关权限 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有关机关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0-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