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三章 国家支持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三章 国家支持 第三十一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0-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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