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0-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