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戒严期间,为保证戒严的实施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国家可以依照本法在戒严地区内,对宪法、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使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1996-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