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
第二章 搜寻援救的准备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 第二章 搜寻援救的准备 第十五条 向遇险待救人员空投救生物品,由执行搜寻援救任务的单位按照下列规定负责准备:
(一)药物和急救物品为红色;
(二)食品和水为蓝色;
(三)防护服装和毯子为黄色;
(四)其他物品为黑色;
(五)一个容器或者包装内,装有上述多种物品时为混合色。
每一容器或者包装内,应当装有用汉语、英语和另选一种语言的救生物品使用说明。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2-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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