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十九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