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收养 ·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