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一条 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