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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