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四十九条 邮运进出境的物品,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有关经营单位方可投递或者交付。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