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领海基点标志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09-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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