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在海岛及其周边海域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的规定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09-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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