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十九条 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港口设施的所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