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五章 教育帮扶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五章 教育帮扶 第四十二条 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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