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五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五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十六条 国家支持发展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等新型创新主体,完善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发展模式,引导新型创新主体聚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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