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四章 企业科技创新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四章 企业科技创新 第四十五条 国家保护企业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企业应当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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