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五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