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章 非公开募集基金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章 非公开募集基金 第八十九条 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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