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邮政业务的种类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邮政业务的种类 第二十三条 各项邮政业务的具体种类和邮件分类,由邮电部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11-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