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