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除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使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旗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红旗。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徽,中间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周围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文“香港”。
法律 发布日期:1990-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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