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大宗商品贸易与高端产业促进

第二十六条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大宗商品贸易与高端产业促进 第二十六条 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舟山航空产业园,发展飞机总装组装和制造、零部件保税物流及配套产业,形成航空产业集群。
自贸试验区对入境航空器、货物及木包装等专用件,实施高效便捷的查验监管模式;对自贸试验区内使用的飞机零部件等专用件,免予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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