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设立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设立登记 第二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申请人等相关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验证。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行的数字证书进行的电子签名与纸质签名具有同等效力。 外国(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和自然人身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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