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设立登记 第二十五条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设立登记 第二十五条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商事主体可以凭电子营业执照办理有关手续,开展经营活动。 经过申请人电子签名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