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设立登记

第二十二条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设立登记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主选择申报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商事主体的类型,分别规定经营范围填写方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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