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对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商事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其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信用约束。 对其他商事主体的注册资本缴付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其公示的出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