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三十九条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医疗卫生机构、金融机构、公共服务企业等,应当公开服务标准,完善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进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等信息化、大数据技术应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职业规范要求和岗位培训内容,教育和督促工作人员做到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工作规范。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职业规范要求和岗位培训内容,教育和督促工作人员做到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