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
第四章 美丽家园
第三十八条
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 第四章 美丽家园 第三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有条件的村庄应当同步进行厕所改造和污水处理,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条件不具备的村庄,可以选择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模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建设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并将公共卫生厕所保洁纳入村庄保洁范围。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建设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并将公共卫生厕所保洁纳入村庄保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