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

第十六条

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 第十六条 互联网租赁车辆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科学有序投放车辆,规范停放秩序,加强车辆的停放管理,及时清理随意停放影响通行或者市容市貌的车辆,及时维修故障车辆。
公民应当文明使用互联网租赁车辆,不得故意损坏车辆,不得违规停放,影响通行或者市容市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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