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 第五章 审查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 第五章 审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当事人意见,必要时可以听证或者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3-11-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