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 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一村一档”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